
近年来,梅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中“以人为本”原则,坚持监管管理和教育引导并重,法治化、规范化、人性化结合,宽严相济,使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,感受到社会的温暖,写下社区矫正工作温暖答卷。
“严”字当头,拧紧社区矫正“紧箍咒”。“老乡,快来看下,这册子上画的是最新的毒品,跟贴纸一样,让人防不胜防”。12月初,社区矫正对象穿上红马甲,协助普法工作人员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。
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是梅溪司法所加强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。该所严格落实集中警示教育活动,工作人员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中的报告制度、外出请销假制度等监督管理规定和教育帮扶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,让矫正对象进一步明晰在矫正期内依法享有的权利、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,并针对电信类和诈骗类社区矫正对象,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和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,提醒社区矫正对象一方面要加强自身防护,不要上当受骗,另一方面,也不要去骗取别人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同时,与矫正对象签订“遵规守纪和不违法犯罪”承诺书,要求其树立罪犯身份意识,始终牢记法律红线底线,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。
“宽”字相辅,实现社区矫正“双促进”。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充满正能量,积极努力地面对今后的人生,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目的。该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,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家庭进行走访,与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家属进行面对面交流谈心,详细了解他们近期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情况,并对其是否在经济、情感等方面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逐一排查评估,全力做好化解和引导工作,解决好矫正对象急难愁盼问题,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,自觉接受矫正,成为守法公民,减少脱管、漏管和再犯罪风险。
今年以来,梅溪司法所多次走访辖区3名家庭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,有效防范了社区矫正对象因经济困难而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,筑牢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。
责编:周红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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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祁阳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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